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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5-16 | 地震救灾期间想到的一些事情     朗读全文

1,银行异地捐款收取手续费问题。

这次银行的反应很迅速,很多银行第二天就取消了善款的异地手续费。但是,捐款又不是第一次搞,以前有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,祖国雪灾捐款,为什么这个问题那时候没有被揭露出来呢?

为什么,值得反思。


2,献血问题

因为灾区刚开始缺血,红十字便号召民众献血,民众献血是献给血库了,但是血库是一个非营利机构吗?如果大家都是为地震救灾献血的话,是否能做到专血专用呢?如果国家紧急从宁波血库调用血源的话,需要给宁波血库支付费用吗?

此外,国家根本没有计划从宁波调配血源,在这样的前提下,宁波人积极献血对地震救灾有意义吗?


3,捐款问题

向红十字会捐款的时候,我觉得最好写明捐款的用途是四川地震救灾,从而保证专款专用。有的红十字会在宣传的时候会注明:汇款人在汇款单上注明捐款用途并提供姓名、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,以便邮寄捐款收据和证书。

个人觉得最好不要匿名捐献,实名捐献应该也有利于捐献人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。 捐款才是献爱心的第一步,捐款如何使用才是最重要的。


4,退税问题

一个人一个月收入3000元,这次捐款捐了1000元,那么其实这个月他只收入了2000元,那么可以凭捐款凭证去退税吗?我们国家有没有完善的退税制度吗?我们国家的制度是否真正鼓励我们去献爱心去捐款呢?


5,善款的公开和监督

现在的制度下,例如,我捐给了红十字会100元,那么我是否在红十字会的网站上查询我捐款的记录?我是否能够确定我的捐款的使用途径是否和我的意愿是一致的?我是否能了解到捐款是否100%快速有效地用到了灾区人民身上,有没有被贪污和浪费的情况。慈善机构有责任有义务公开所有的捐献情况和善款的使用情况。


6,地震救灾的主体

我不希望以后再发生这样的天灾,但是我也知道,这样的天灾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。如果以后发生这样的灾害,我希望捐款活动不要再这么轰轰烈烈,因为地震救灾的主体是国家。我们努力工作诚实纳税,而我们的国家去年一年的财政收入就有5万亿,这些钱来自我们普通纳税人。

我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建立一种长期可靠的制度去抗灾救灾,能把财政收入更多地在平时就用于预防工作中,能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动用国家的财政去救灾。


7,是否捐款和捐款多少和爱心并没有多大相关性

很多人都在指责,在这次捐款中某个名人捐得少了,某个企业太抠门了。但是我想问,捐款多或者捐款占其收入的比例高,就代表其爱心更大吗?我倒觉得不一定。

我觉得,只要公民努力工作,企业诚实经营,彼此都如实纳税,那么他们便都尽了自己的义务和本分。国家才是地震救灾的主体,其资金就是来源于公民和企业的纳税。国家在救灾中花的每一份钱都是纳税人直接或者间接的贡献。

对于捐款的人,我们不妨赞美;但是对于没有捐款的人,请不要责备。


8,关于地震预报

赞同这篇文章《方舟子-不应苛求地震专家》
http://newforum.cnool.net/topic_show.jsp?id=4574507&oldpage=1&thesisid=174&flag=topic1

这次没有预测出地震,并不代表地震局就渎职了,现代科技在自然灾害面前很多时候还是无能为力的。我们不能太感情用事,轻易去指责地震专家。任何时候都需要理性,要有理有据。


9,对这次捐款总数的展望

全国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资金达4.98亿元。其中,中国红十字总会及各地红十字会接受捐款2.6亿元,中华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接受2.38亿元。

祖国雪灾后获得的捐款估计在14.5亿元人民币之上,中国红十字接受捐款2.2亿。

不知道这次地震救灾的捐款总数能达到多少,能否达到100亿以上?
评论 (3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发表于 13:11  | 最后修改于 2008-05-16 13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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